在南北朝当官犯事后,更妙的是对官员搞的“刑侦手段”特别好玩。秦汉以来,官员如果当上了“犯罪嫌疑人”,那么往往都会“大刑侍候”,而南北朝用的是“测立”法。官员若是犯了贪污渎职等罪,就把他推到一个高一尺的圆顶土垛上,每天“罚站”两次,每次“罚站”七刻,大概是一两个小时吧,“罚站这么久”得让他恢复体能啊,所以,完成了一天内两次“罚站任务”后,可休息3天到5天,然后再审。当然旁边会有审讯官时不时审问一句:“你贪污了吗?”或是 “你渎职了吗?”或是“你强奸良家妇女了吗?”只要你闭口不答,连续“罚站”几次,每次都不认罪,就可以免除“刑罚”。
大概到了刺史府官那一级,不用“罚站”审问法,用的是“断食”方式来“逼供”,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关在“屋子”里,不给饭吃,当然,每天都是可以喝粥,这边喝粥,旁边依然还是有法官在审,如果你连续关了1000刻,依然行使着你的“沉默权”,那么,恭喜你,没事啦,可算无罪了。
不论是“罚站”,还是“断食”,关键你是抗拒还是坦白,如果自己都承认了,关黑屋子里去吧;如果你抗拒坚决不认罪,那么,继续当官去吧。如果恰好是过年时节,坚决抗拒不认罪的还可以马上回家过年。
很多政治清明的朝代,都是治民先治吏,官员如贪渎犯罪不死也得丢官重处;魏晋南北朝是真正征战不断的乱世,正应验了乱世好做官。